盈科离岸业务部门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内专业从事注册香港公司、注册美国公司、注册英国公司、注册新加坡公司、注册BVI公司、萨摩亚公司、马绍尔公司、塞舌尔公司等离岸公司的法律业务部,我们全程都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防范法律风险。具体还包括设立公司的后续业务:海外公司法律顾问服务、海外公司股权变更服务、公司并购重组服务、海外信托基金、海外投资移民、海外投融资、海外离岸银行开户、各国大使馆公证认证、会计理帐审计、海外虚拟办公室、海外公司年审年报税务申报等业务。
成立要求◆1位董事
1位股东 (任何国籍人士也可:董事与股东可同为一人担任)
1位公司秘书 (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人士或香港注册有限公司)
公司注册股本*低为1.00(每股面值为1.00-起),标准注册资本10,000港币(增资免费)
成立优点◆1.有限公司有限债务,经验生意上风险,一概不会牵连股东私人之物业与财产。
2.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,保障各股东(投资者)之权益,因此容易集合资金。
3.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续性,可世代经营。
4.股东私人债务,不会牵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业及财产。
5.以有限公司经营业务,能给予客户,银行家,供应商,一个良好之印象,令信心倍增,有助业务发展。
6.以有限公司买卖楼宇,可避免税务局调查个人买卖楼宇之款项来源。
7.中国,台湾及外国人士,成立有限公司,籍以向人民入境署,申请来香港的商务签证,获较优先考虑。
8.有限公司名称,有法例保障,因此不会有完全相同名称,在生意往来时不会被人假冒,讹骗,招至严重损失。 |